澎湖縣吉貝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3學年度招生簡章
一、招生依據:中華民國113年03月04日府教國字第1130012319號函辦理。
二、名額:二十四名(一個班)
◎112學年度原園升班5位,招收新生19位,共24位。
三、資格:滿三足歲兒童(以招收當學年度
◎ 報名超額時,先招收五足歲幼兒後,倘有缺額再招收四足歲幼兒;四足歲幼兒招生後如仍有缺額,再辦理招生招收三足歲幼兒,依資格遞補補足名額,其餘採抽籤方式決定之。
四、報名日期:113年4月28日(星期日)上午九時開放 至113年4月30日(星期二)下午六時截止於線上登記申請入學報名,免試入學。(澎湖線上申辦網站→申辦服務區→求學及進修https://eservice.penghu.gov.tw)
五、抽籤日期:113年5月25日(星期六)上午十時起在本校公開抽籤。
六、名冊公佈:113年5月25日(星期六)公佈於本校幼兒園並電話通知。
七、線上報到:正取生應於113年05月26日(星期日) 上午八時至下午三時至線上辦理網路線上報到(澎湖線上申辦網站→申辦服務區→求學及進修https://eservice.penghu.gov.tw);備取生倘接獲遞補通知,應依各幼兒園通知期限完成報到。
八、到校報到:113年5月27日(星期一)攜帶戶口名簿、幼生預防注射卡至幼兒園報到。
九、優先入園對象:
第一順位:需要協助幼兒依低收入戶子女、中低收入戶子女、身心障礙、原住民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之順序入園。
第二順位:出生本縣未設國幼班之離島且其戶籍從未遷出之幼兒。
第三順位:縣立國民小學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(現職之認定以113年8月1日在職者為準),限就讀父母所任職之校(園)。每園最多保留二名,招生人數十五人以下(含)者保留一名(以三至五足歲幼兒為限)。
第四順位:第三胎(含)以上之幼兒。
◎各園登記名額若超過開放登記數,依優先順序錄取,同次序競額時,以抽籤決
定錄取與備取順序。
◎經參加優先入園登記未錄取之幼兒,憑優先入園登記卡於各階段招生登記時間
至其他幼兒園登記,各園應優先錄取。
◎優先入園資格及應檢具證件如附表。
◎除優先入園幼童外,其餘一般生,以設籍本縣為優先。
附註:
◎ 本園實施全日制,供應午餐,並配合國小放學時間。
◎ 為秉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原則,一律以登記抽籤確定後,公開錄取名單。
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7 日
園主任: 校長:
附件
順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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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先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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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口名簿正本及下列證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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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需
要
協
助
幼
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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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收入戶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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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府社會處核發之之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審核通過公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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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低收入戶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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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府社會處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審核通過公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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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心障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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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、發展遲緩證明,或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證明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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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住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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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註記之戶籍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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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境遇家庭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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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府社會處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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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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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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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上六種身分依順序入園、並無戶籍限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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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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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設國幼班之離島幼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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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口名簿正本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戶籍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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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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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國民小學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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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職員工在職證明及戶口名簿正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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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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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胎(含)以上之幼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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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口名簿正本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戶籍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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