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年澎湖縣「學生孝悌楷模選拔」實施計畫

實施對象:
凡就讀澎湖縣縣立各國民中小學。

選拔標準:
被推薦人其慈孝表現,能做到對家長有禮貌、分擔家務事、關心體貼家長、友愛兄弟姐妹、保護自己身體健康、注意自身安全、不讓家長操心、謀求自我充分發展、學習與人和諧相處、養成良好習慣,保持端正品德,行為表現合適有禮、與家長建立親情關係等互動表現。

報名表請參考附件。